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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1年04月20日 00:00:00 访问量:909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强化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为坚决遏制当前各类火灾高发态势,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115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公告>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1159号)文件要求和石家庄市市长艾文礼418日在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教育局决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再一次开展针对校园各类火灾隐患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做好对师生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去年入冬以来,我省遭遇长时间、大规模、高强度的严重干旱,加之当前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致使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种火灾呈高发态势,防火工作处于最紧要时刻。各单位要清醒判断当前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学校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各级各类学校一把手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学校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这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切实抓好学校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落实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三、立即开展学校火灾隐患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的内容包括:以往检查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教学、生活等人员集中场所,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生食堂、餐厅的燃气、供电设施和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安全情况等,重点对危旧建筑、电网线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应急灯、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全面、认真、仔细,不留死角,要主动邀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参与检查。要实行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整改、销号制度,定专人、定资金、定时限迅速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方案,严密监控,逐步进行整改。

四、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演练,培养学生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提高应急能力。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五、广泛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以丰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患意识为主要目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课,要以“教育学生不在野外用火”,并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安全为重点,把防火安全教育的内容细化到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以及取暖、烧水、煮饭、用电、用气、蜡烛照明和森林防火等环节,并针对不同学龄段少年儿童的认知水平,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切实让广大少年儿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和自救知识。

六、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责任制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火情迟报瞒报,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鹿泉市教育局

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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