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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04月26日 00:00:00 访问量:857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近期,新闻网络相继报道了“染色馒头”、“毒豆芽”、“瘦肉精”、“回炉面包”、“牛肉膏”等食品安全问题加之春季是食物中毒高发期,为了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鹿泉市食品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措施,加强管理,严格实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各负其责。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还应经常性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二、切实加强师生食品安全知识宣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健康课程授课内容,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做到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产品、不食用过期、变质和不洁净的食物。

三、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和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堂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的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堂所有门窗在非工作时间要上锁;要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炊(用)具消毒制度,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做好相关登记,促使经营企业、食堂、小卖部“按制度经营、按要求进货、按规范管理”。

四、认真做好饮用水的定时检测与日常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饮用水源、蓄水池和输水管道等进行排查检测,发现水源被污染或有被污染的危险,立即整改,并做好对水源和输水管道的保护工作;要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自备饮用水的水质定期进行检测,不符合饮用标准的,及时整改;要安装自备水消毒杀菌设备,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五、加强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要积极联系综治、工商、卫生、食药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照食品店、饮食店和非法饮食摊点。各级各类学校即日起要对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饮用水情况及放心食品统一配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对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要依法依规查处责任人。

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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