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促进学生转变性发展
目前,计算机在我国正处于普及阶段,学生的实践能力参差不齐。学生个体由于起点不同,在学习中碰到的问题也会有所不同。评价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发展需要。
2. 评价应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而不仅仅只关注学习结果。
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内容从传授计算机基本知识转到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作为工具帮助学生更好地自主学习和探讨。信息技术教育的过程,是学生动手实践的过程;也是学生的一个创造过程。在学生完成一件作品、利用计算机进行学习的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开动脑筋、大胆想象,自己动手,让学生进入主动探求知识的过程。
3. 评价应有利于学生对知识、技能进行自我建构
近年来由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使评价必须重视学生认知建构的个体差异。建构教学论认为,知识的建构通过学生的自我反复调节完成,由于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一套最佳的学习方式,因而各人的知识建构方式不一定相同。建构论认为,认知个体是在主动地解释客观世界,认知个体处在不断发展与改变的过程中。
4.注重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
学习评价的组织形式一般可分为“他评”和“自评”两种,其中“他评”又可分为“教师评”“学生评”。在通常的情况下,以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占居多数。但是,学生评价不仅仅是教师的责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学生应该成为评价的主人,信息教师应该尽力创造条件,力图让学生也担负起评价的责任。
无论是教师评价还是学生间的相互评价,都应该强调评价学生既要有客观性,又要带有鼓励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充满信心,哪怕暂时的退步也要把它作为进步的起点。只有这样的评价才会给学生带来不断上进的勇气。当然,在学生的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中也应强调发现自己的长处和发现别人的优点。
总之,学习评价最终目的不仅仅是考核、鉴定,更重要的是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发展学生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