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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创先争优“两项活动”的通知

2011年02月28日 00:00:00 访问量:3731

鹿泉市教育局党委

关于进一步完善创先争优“两项活动”的   

直属各学校、各乡镇教育中心党组织:

近期(截至20112月底),石家庄市创先争优工作督查组将对我市“兑现承诺、服务群众和领导干部点评”两项活动进行明察暗访。根据中共鹿泉市委组织部“创先争优工作调度会”要求精神,当前必须切实做好“兑现承诺、服务群众和领导干部点评”两项活动的完善和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兑现承诺、服务群众活动

1、(1)、兑现承诺情况: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单位2010年认责(目标)承诺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认责承诺完成情况(践诺履诺情况)要开设专门园地(创先争优专栏中设置即可)并上墙公示;2)、服务群众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各学校党组织走访困难群众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情况。

2、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承诺。

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228日前上报教育局党委。

二、关于领导点评活动

1、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党委书记对学校党组织(总支、支部)书记的点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直属学校一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点评并签字负责。乡镇教育中心党组织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负责。

2、学校党组织书记对党员的点评:由学校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点评并签字负责,要求对党员个人的点评做到一个不漏,实现“全覆盖”,(此项工作225前完成)。

以上领导点评各项表格材料要准备齐全,存档备查。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地对以上两项活动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鹿泉市教育局党委

                                                                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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