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2009年度工作考核即将开始,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照鹿教字[2009]50号文件《鹿泉市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2009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将本单位的自查总结及有关资料按认定科室装档案盒,于12月底前报督导室。
调控内容加分项需要有关证件、证书,证件和证书不显示获奖单位的要有相应文件或说明,获奖证件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形式一并于12 月底前交督导室。督导室邮箱是lqjy****@163.com。
附:获奖加分统计表
序号 |
获奖单位 |
获奖名称 |
发奖单位 |
发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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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