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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年05月17日 00:00:00 访问量:823

 

 

 

 

 

 

 

鹿教字〔201045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此时正值端午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是广大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雷击等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根据鹿泉市安委办【20101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一、切实落实责任制,做好科学预防。各学校要全面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提前收听和查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同时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特别是山区的降雨情况,强化汛期日常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上课时间。要科学修订应急预案,准备适当的防汛物资和设施,设计、演练好遇险紧急疏散路线,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教室前后门正常打开,确保遇到险情时及时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

  二、切实加强校舍的安全管理。1)各学校要立即对本校校舍情况进行再一次的全面检查,包括校园地面上所有建筑物以及周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物,学校周边可能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形地势情况。(2)各学校要及时加固、维修有安全隐患的校舍,重点关注出现墙体渗漏、裂缝、地面下沉等现象的校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校舍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3)各学校要安装防雷、避雷设施等,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学生事件。

三、持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季节特点和学生特点,进行全面的预防暴雨、雷击、洪水、溺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校舍倒塌等灾害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其事故灾难应对能力。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家长、与社会的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

                         

年五月十七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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