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石安委【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
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另外,要加强雨季防汛,做好校舍房屋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学校汛期安全。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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