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鹿教通[2012]9号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的
通 知
为充分展示我市教师队伍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综合素质,让教师过一种幸福的教育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做幸福教师 展青春风采 ”为主题的教师才艺展示活动。旨在展示教师们的精神风貌,张扬教师的艺术魅力,点燃教师的教育激情,享受身为人师的幸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教职工均可参加,不限年龄,不限男女。
二、活动分组
活动共分小学组(含幼儿教师)、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和地点:
四、报名方式
以各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每组至少各报5人,至少1名男教师),2011年魅力园丁获奖者不参加。各单位务于
五、参赛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能体现教师良好精神风貌、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2、爱岗敬业,默默奉献,追求幸福。
3、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体型姿态优雅。
4、反映敏捷,具有思辨能力并有一定的审美层次。
5、有才艺, 善于表达,有活力。
六、比赛内容
展示内容要求紧扣主题、高雅健康、积极向上,适合舞台表演,并具有一定水平。具体内容、形式不限。比如:器乐、声乐、舞蹈、魔术、小品、相声、曲艺、演讲、朗诵、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
七、比赛形式
(一)初赛
1、风度形象展示:教师形象和普通话语言组织表达
2、才艺展示:选手自已选定比赛内容,现场表演,根据表演情况择优进入
(二)复赛。
1、参赛宣言与演讲
2、才艺秀
3、知识问答
(三)决赛
决赛暨颁奖晚会
(四)录制专题片
(五)夏令营活动
七、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若干。
2、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鹿泉市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报名表
鹿泉市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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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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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寸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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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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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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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才 艺 表 演 |
才艺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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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介 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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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赛 宣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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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直属学校 推荐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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