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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的通知

2012年03月22日 00:00:00 访问量:6760

 

 

                                           

 

鹿教通[2012]9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的

  

 

为充分展示我市教师队伍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综合素质,让教师过一种幸福的教育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做幸福教师  展青春风采 ”为主题的教师才艺展示活动。旨在展示教师们的精神风貌,张扬教师的艺术魅力,点燃教师的教育激情,享受身为人师的幸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教职工均可参加,不限年龄,不限男女。

二、活动分组

活动共分小学组(含幼儿教师)、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和地点:331日前报教育局行风办。

四、报名方式

以各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每组至少各报5人,至少1名男教师),2011年魅力园丁获奖者不参加。各单位务于331日前将参赛人员信息(见附件)报至教育局行风办,电子版报至邮箱lqjyj****@163.com

五、参赛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能体现教师良好精神风貌、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2、爱岗敬业,默默奉献,追求幸福。

   3、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体型姿态优雅。

   4、反映敏捷,具有思辨能力并有一定的审美层次。

5、有才艺, 善于表达,有活力。

六、比赛内容

展示内容要求紧扣主题、高雅健康、积极向上,适合舞台表演,并具有一定水平。具体内容、形式不限。比如:器乐、声乐、舞蹈、魔术、小品、相声、曲艺、演讲、朗诵、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

七、比赛形式

(一)初赛

1、风度形象展示:教师形象和普通话语言组织表达

2、才艺展示:选手自已选定比赛内容,现场表演,根据表演情况择优进入

(二)复赛。

1、参赛宣言与演讲

2、才艺秀

3、知识问答

(三)决赛

决赛暨颁奖晚会

(四)录制专题片

   (五)夏令营活动

七、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若干。

2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鹿泉市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报名表

 

 

 

一二年二月十日

 

 

 

 

 

 

 

 

 

 

 

 

 

鹿泉市教职工才艺展示大赛报名表

 

   

 

   

 

小二寸

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手机)

 

才艺形式:

节目名称:

 

 

中心、直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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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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