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教育局现就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进行安全自查,开学后第一天将自查报告交中心校存档;各中心校、直属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周对本辖区、本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和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把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整改。学校没有能力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治定整改措施,并以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各中心校、直属学校务于3月16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教育局安全科。教育局将在开学初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做好开学第一周法治安全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第一周集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犯罪、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踩踏、防侵犯等法治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新安法》,要求各学校有学习方案、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三、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门卫治度、值班巡逻治度、出入登记治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引发事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校园监控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机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迅速、及时、科学处置学校突发事件。要加强管治刀具管理,严禁将管治刀具带入校园。
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初要对学生上下学所乘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数、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详细掌握;教育学生禁止乘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
五、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和安全目标承诺书
各中心校、直属学校要依据《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理顺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和安全目标承诺书。
各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在此期间,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学校自查和中心校检查中不认真,存在隐患但未查出的学校,通报批评。各中心校、直属学校将本辖区各学校、本学校落实通知情况、逐级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及承诺书、学生乘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样本于3月16日前书面报教育局法治安全科。
鹿泉区教育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