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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二○一一年鹿泉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的通知

2011年09月01日 00:00:00 访问量:836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举行二○一一年鹿泉市中、小学生

篮球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和学校体育“四个一”工程,更好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普及提高学生篮球运动的技术水平,经研究定于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举办鹿泉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望各单位积极准备,届时参加。

 

 

 

鹿泉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1、鹿泉市二○一一年中小学生篮球比赛规程(见附件)

2、报名单(见附件)

3、鹿泉市中小学运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鹿泉市二○一一年中小学生篮球比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及承办单位

本次篮球比赛于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在鹿泉一中举行。由鹿泉市一中承办。

二、参加单位

各乡(镇)区中小学校及直属各学校

三、竞赛分组

比赛分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小学分甲、乙组,小学甲组:(寺家庄镇、铜冶镇、上庄镇、获鹿镇、大河镇、李村镇、宜安镇),小学乙组(山尹村乡、上宅乡、开发区、白鹿泉乡、石井乡、黄壁庄镇)。

四、参加办法:

1、组队高、初中以学校组队、小学组队以乡(镇)为单位组队。

2、人数:各队运动员10人,教练1人、领队1人(必须是中心校长和直属学校的校长)

3、运动员资格:

(1)、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是乡(镇)区和本校在校的应届学生(毕业年级)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越组比赛。

(3)、获鹿镇使用体校的运动员和实验初级中学从各学校选拔的运动员每使用一名运动员给原输送单位每一次比赛加计小分4分(每场)。不用的运动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各队领队负责本单位运动员的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领队要写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4)、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经查核实取消比赛资格,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5)、外地学生在我市各学校借读的按要求有暂住证、转校手续(在6个月以上的学生)。在外县(市)借读的学生,若做为体育特长生经我市教育局批准,可参加本次运动会,否则不准参加本次运动会。

4、报名时间、领队会议:

1)、各参赛队于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9:00在教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

2)、各参赛队报名时中学组带上学籍档案,小学组带上小学生手册、报名单、中小学生运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近期两张一寸照片到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准赛证,过期不再办理。

五、竞赛办法:

1)高中组采用循环制比赛。初中、小学组采用单淘汰比赛办法。

2)、特邀裁判员:

张振林  辛金义  史志庭  曹志海  杨会宾  李慧龙    杨海龙   郭海龙   安志新  任红伟   杜志博   武凯峰

陈红霞   姜玉红   周红梅     刘永伟   王彦利   郑东升

狄俊芳   高会芳   曹俊芬  吴青峰   李顺庭   吴鲲龙

六、奖励:

高中组:男、女奖前三名,初中组:男、女组奖前四名,小学组甲组奖前四名、乙组男、女前四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前三名的领队、教练给予奖励。

七、其它:

1、参加比赛的各队费用自理。

2、各单位领队对队员要加强思想教育,教育队员要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尊重裁判。争做精神文明队。

3、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整齐,比赛服装上必须印有号码,否则不准参赛。

4、运动员必须有准赛证,无准赛证不准参赛。

5、本次比赛执行2010年篮球裁判规则。

6、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一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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