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实施《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
《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在河北省普通高中网络平台上已经公布。至此,河北省普通高中课改框架结构及思路已经明确。为认真贯彻河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的文件精神,做好课改的各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理清课改思路
学校要组织教务处、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理清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具体实施操作办法;国家课程、选修课程(Ⅰ、Ⅱ)的教学统筹安排实施、学籍管理和实验功能室的装备建设、学校课程的建设。从而树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新课程理念,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管理体系和课程资源,努力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探索并构建发展性教育评价体系、按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及时网上录入工作
按照《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需要将高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模块修习名称及学分认定情况、基础素质评价结果、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情况统一录入 “河北省普通高中网络平台”的学生学籍管理数据库中。各学校要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学校应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按时、有序进行。河北省普通高中网络平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在
学校在做好网上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外,还需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纸质),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汇总表)、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基础性发展素质、七个纬度突出表现的实证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三、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理解国家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参见实施方案),合理构建学校新课程体系。学校要统筹安排课程。各学科课程小组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里的指导意见提出制定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学校审定方案后统筹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确定课程表(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的学科、模块、时间、任课教师,课程说明,以及选修课注意事项等)。学校在开设好所有必修科目及其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Ⅰ、选修Ⅱ(学校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
各学校要成立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结合国内外新的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以及学校所在地经济社会、人文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发独具特色的学校课程,供学生选择学习。通过选修课程、学校课程的开发修习,形成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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