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鹿泉市农村社区文化艺术
展演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掀起推进教育全面发展第二次浪潮,进一步推动成人教育的发展,活跃和丰富我市人民群众的社区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0年12月下旬开展鹿泉市“新农村、新农民、新风貌”社区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一、承办单位
鹿泉市教育局成职教科
各乡镇成人学校
二、参演节目的内容与形式
参演节目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反映和表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变化、新气象,讴歌农村“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参演节目应突出感染力,力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提倡节目形式的多样性,声乐、器乐、舞蹈、曲艺、朗诵、戏剧、小品、书法、绘画等各种艺术门类均可参加展演。
三、选拔展演节目的要求
1、各乡镇成人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展演活动,积极主动地组织好本乡镇的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并按时、按要求精心准备参加全市农民文艺展演的节目。
2、各乡镇成人学校要自己组织承办一台综合性社区文化演出,在元旦期间为当地农民送上一份喜庆和祝福。各乡镇从中选出2至3个节目作为展演备选节目,教育局将从各乡镇准备的备选节目中选择优秀节目参加全市展演。
3、各乡镇推荐参加全市汇演的节目必须全部由农民或退休人员演出,不得外聘专业演员。
四、时间要求
1、
2、展演时间定于
2010年12月下旬。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鹿泉市教育局成职教科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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