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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1年07月19日 00:00:00 访问量:891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加强家校沟通,了解学生动向。另外,要做好暑期学校值班工作,要求24小时有人值守,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

 

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11715下午,我市灵寿县燕川乡燕川水库发生儿童游泳溺水事故,三名小学生当场死亡,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名儿童均为燕川乡官庄村小学二、三年级学生。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学校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并妥处善后。

近年来,我市在暑假期间均有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从事故原因分析,有的是在游泳时溺水,有的是到水域边捉鱼摸虾玩耍时不慎失足身亡,有的是到水域边洗手洗衣服洗东西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死,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伤。面对已来临的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近期学校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溺水事故上来,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活动,坚决避免和减少类似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

2011621市教育局已下发了关于加强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11103号),针对暑假期间关于师生“预防溺水事故”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校园网、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等方式和途径,恰当引用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及防溺水案例开展“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活动。要特别教育和引导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要教育中小学生,在有组织的集体游泳过程中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二、多方联动,共同做好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社区(村委会)、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校讯通等途径,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并将灵寿县燕川乡燕川水库715日下午发生儿童游泳溺水事故通报给每名学生和家长,及时提醒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家长特别关注暑期孩子的游泳安全。

三、落实责任,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力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学校,将取消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切实预防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继续坚持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及时报告学生溺水事故,对迟报或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一 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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