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继续抓好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各学校:
继续抓好乱收费、乱摊派整治工作是今年中央活动办明确2015年重点抓好的3项工作之一。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整治乱收费的问题
整治重点: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2、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3、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收费项目被撤销、废止后继续收费的;4、不持证收费或者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的;5、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在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收费的;6、将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的;7、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的;8、利用职权或者垄断地位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强行服务收费的;9、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收费行为。
(二)整治乱摊派的问题
整治重点:1、除法律、法规和省、巿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的;2、除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自助和捐赠财物的;3、行业主管部门强行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有偿培训、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的;4、凭借职权强行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省、巿、区政府规定的摊派行为。
二、方法步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三个阶段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各学校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摆本单位收费、执法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对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单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对象,并向公众公开。自查自纠情况于2015年5月20日前报教育局行风办。
(二)整治落实阶段(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中心校、直属各学校要限时整改。对乱收费、乱摊派的钱物要及时清退,对不配合清查或不退还违规收取费用的从重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整治期间发现有顶风违纪继续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从重处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6月2日前报教育局行风办。
(三)建章立制阶段(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各学校要对清理整治发现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预防和惩治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总体情况于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中心校、直属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组织专门力量,抓好具体工作的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从严追究,确保落实。教育局行风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鹿泉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