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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3年11月21日 00:00:00 访问量:5423

 

 

 

 

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各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务必今晚将通知传达到各学校,并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确保将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鹿泉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属各高校:

按照1121日下午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因据预测112223日、24日三天空气污染将较为严重,故全市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请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石教〔2013196号)要求,立即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各级各类学校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要改为室内活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3次。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局机关、局直各单位按要求停驶公务车辆。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属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市教育局将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将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31121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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