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鹿泉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幼儿园:
按照《石家庄市第十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总结、交流近年来自制教具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工作的先进经验,根据新课堂改需要,大力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经研究,初定于201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市自制教具展评会,希望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幼儿园认真执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目的:
1、 密切配合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自制教具在研究性学习和探究性实验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运用自制教具进行教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2、 发现蕴藏在广大教师中研制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推动全市自制教具的广泛开展。
3、 鼓励广大中小学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 充分发挥我市幼教工作者设计制作玩教具和运用玩教具开展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自制玩教具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6、 总结、交流全市开展自制教具和自制玩教具活动的经验。
二、 评选范围
(一) 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范围及分类
1、评选范围
(1)凡在中小学各学科(含特殊教育,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设计制作,以前未参加过石市级以上评选,或虽已参加过评选但又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已申请专利的自制教具应是专利人同意公开的)。
(2)利用计算机采集和处理数据的教学实验装置(不含纯计算机软件、课件和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其应用领域:(1)小学:语文、数学、科学、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综合实践活动;(2)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英语;(3)其它:如特教等。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范围
幼儿园教学中使用的,由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幼教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创新改造的自制玩教具,以前未参加石市级评选,或虽已参加过评选但近期有重大改进和创新的自制玩教具;
三、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
四、组织形式其它
1、评选活动以教育中心或直属学校 为参评单位,届时到指定地点参评,每件教具可以从教具的制作材质、用途、效果等方面讲解3分钟,几个评委同时打分。
2、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可推荐小学教师作品3件、中学教师作品2件参加评选,直属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可推荐教师作品3件参加评选。
3、以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务于
装备管理科
附件;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申请人单位全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自制教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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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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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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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人 |
第一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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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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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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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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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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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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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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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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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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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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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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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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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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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主要材料及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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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项目及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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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教具介绍(特点、用途、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并配图示说明,注明相关的结构尺寸,可附页 | ||||||||||
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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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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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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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评审意见及结果 |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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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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