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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中学化学刨新实验录相课的通知

2011年03月14日 00:00:00 访问量:1007

关于进行中学化学实验创新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按照冀教备中心【20111号文件的要求,为贯彻新课程改革教育创新的教学理念,促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鼓励广大教师设计开发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并推广其成果,提高我市的实验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将进行中学化学实验创新设计评比活动,并择优报石市、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中学化学学科的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内容及评选要求:

1、可以是自己设计的服务于教学内容的实验,也可以选取国家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实验进行改进,

2、利用电教手段,在实验室录制实验操作过程,时间10分钟左右,

3、科学性原则:实验目的要明确,实验原理要正确,实验材料选择要适当,设计思路和实验方法不能偏离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要求符合客观规律。

4、可行性原则:在实验设计时,从原理、实验实施到实验结果的产生,都实际可行。

5、安全性原则:包括人身安全和仪器安全。一定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和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尽量避免有可能对师生的健康带来危害的实验。

6、简便性原则:实验材料要容易获得,实验装置简单,实验药品较便宜,实验操作较简单,实验步骤较少,实验时间较短。

7、生动性原则:创新设计和改进实验,要尽量做到生动、有趣,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非智力因素的潜能。

8、严禁抄袭、照搬他人作品和网上共享资源。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9、以光盘形式报送,可以另交一份备用盘,确保光盘可以正常播放。录像要求画面构图好,色彩、声音基本不失真,背景合适,无重音、抹音及干扰信号,声像同步。授课教师姓名、所在学校等以WORD文档另存于上报盘的另一文件名下。实验演示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作者和学校标记。

10、参评教师需提交实验设计方案(包括实验原理、创新点介绍、实验过程)。首页注明学校名称、实验题目、参评教师姓名,设计方案放在首页以后,期间不能出现学校及参评教师的任何标记。

三、其他要求:

 1、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及直属学校于2011430前将化学实验创新设计课件和教学设计方案(一式两份)报鹿泉市教育局装备管理科【每校上报1份,市直学校上报1份】。我市评比结束后,将择优报石市、省。

2、每份参评课需交纳50元评审费。

 

 

                          装备管理科

2011314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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