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
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石教函〔201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我市学校发生类似事件。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于2012年12月10日 前 ,将工作情况(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安全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qjyj****@126.com邮箱。
附:石家庄市教育局转发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
鹿泉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5日
石教函〔2012〕216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
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一些省的个别学校相继发生了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现将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冀教政体〔2012〕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我市学校发生类似事件。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于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
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通报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2〕10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一些省的个别学校相继发生了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为了严防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类似事件,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的通报》(教体艺厅〔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和防控肠道传染病为主的卫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于2012年11月底以前,将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检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报我厅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同时,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hebeilrq2****@sina.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的通报
二一二年年十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秋季开学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和肠道
传染病流行事件的通报
教体艺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秋季开学以来,部分地区的中小学相继发生食品安全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
一、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地务必按照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特别要注意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时,不得进行烹饪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等,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二、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各地要根据近期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的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要求,近期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所属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复查。我部近日将与有关部门组成七个检查组对部分省份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学校食品安全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便有效协调和利用相关资源妥善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对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原因和责任要一查到底,对瞒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疏于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