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安全科 > 关于开展 “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 “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0年03月03日 00:00:00 访问量:826

 

 

                                  通知

 

 

             鹿教通〔20109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 “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根据《鹿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鹿政办函【201014号)、《鹿泉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转发河北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通知的通知》(鹿安委办【20105号)和《鹿泉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转发石家庄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鹿安委办【20106号)的要求,教育局决定,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力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及省市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针对各种多发易发安全事故特点,进一步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使全市学校幼儿园在 “两会”期间不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门卫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卫建设,健全学校幼儿园门卫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要强化门卫力量,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按照教育局要求选用合格人员担当门卫。

(二)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要建立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夜间巡查、夜间值班,严防不法分子侵入校园。学校要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管理力度,认真选配管理人员,按规定人数安排学生住宿;夜间巡查记录、值班记录要登记清楚,整理在案,切实把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到位。

(三)饮食卫生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要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对那些可能发生食物中毒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要建立冬季传染病的防控机制,严格冬季传染病的传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校车管理。各学校要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家庄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用车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自有校车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建立幼儿园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

(五)设施设备管理。各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要及时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设施。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学校要建立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利用开学第一周时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做到实处,要让广大学生知道什么情况下,什么行动容易发安全事故,什么行为危及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要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特别是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的知识和方法,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的监督和教育,减少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事故,稳固教育的安全形势。

 五、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201031开始到3月底,各学校要对这次安全检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展开自查自纠行动,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于每周四下午4时前,将本周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二)检查阶段:教育局将抽查各学校自查情况,期间鹿泉市安委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主要领导同志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各学校要加强节假日值班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安排好 “两会”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紧急事件,立即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管理疏漏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鹿 泉 市 教 育 局

                             年三月一

编辑:网校客服
上一篇:会议通知
下一篇:通 知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鹿泉区教研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