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转发省关工委 省教育厅
关工委关于开展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课题
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关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开展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望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各家长学校,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并于
鹿泉市教育局
石教函〔2012〕 9 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转发省关工委 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开展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河北省关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开展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各家长学校,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并于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河北省家长学校
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冀关字〔2011〕14号
各市关工委、教育局关工委: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我省家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并成立了河北省关工委系统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组,具体负责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家长学校课题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虽然我
省各级家长学校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方面需要完善。要想有所突破,更好的发挥家长学校在青少年教育中的作用,就必须加强有关方面的理论研究。有系统、有组织地开展课题研究,促进家长学校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是全面提升家长学校工作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有关具体工作。
二、各地接通知后,由教育部门关工委具体负责,尽快组织各家长学校,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并于
三、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将对结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选,加以表彰。优秀论文将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并在《家庭教育周刊》等报刊发表,还要集结成书,正式出版。
课题相关资料及表格可登陆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官网(www.chunni.org)和《家庭教育周刊》官网(****)下载。
附件1: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办法》
附件3:《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4:《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
附件1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家长学校课题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课题研究活动,并把它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家长学校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 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学生家长的积极性,能够体现本项活动的创意性。
第四条 面向全省家长学校,接受各地教育局关工委、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经单位审核报送的《课题申报表》。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规划、发布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报、立项审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等。
第六条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课题申报、课题实施过程、课题结题等进行管理与指导。
第七条 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总课题组”,具体负责研究课题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每3年发布一次。规划执行期间每一年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一次评审立项,最后一年停止评审立项。
自申报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评审一般在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报的课题按照何种类别立项由总课题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
第十条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原则上自筹经费;重点课题由关工委给予适当资助。
第十一条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一般课题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多年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申请重点课题者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参加教育科研的经历;
3.能够筹措经费和获得必要的研究条件;
4.能够切实承担起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
5. 课题负责人一般不能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含两项)同级别课题的主持人。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程序:
1.参照《课题指南》,以所在地区或单位家长学校工作中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定课题,也可结合自己在家长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自主选题申报,按要求填写《研究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一式三份。
2.《申报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关工委统一组织报总课题组审批。
第十三条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总课题组颁发立项通知书,课题负责人接到通知后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题,并向总课题组提交开题报告等相关资料,研究工作即可启动,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备案。
第四章 管理
第十四条 总课题组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和培训职责。
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主要有评审立项、开题检查、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结题等。同时履行培训职责,对课题单位进行资源输出。
检查和抽查内容包括: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队伍建设、档案、经常性活动、简报、成果转化等。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
1.课题申报时须同时说明经费来源。
2.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总课题组备案:
1.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3.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4.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第十七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者、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与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总课题组撤销其课题。
第十八条 已经通过鉴定结题的课题需要申请继续滚动研究者,或在其他渠道立项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需要申请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可参照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程序申请。
第十九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总课题组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必须准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结题报告书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二十条 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现场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3至5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研究单位聘请,并报总课题组批准后再行鉴定。
第十九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单位向总课题组提出鉴定申请。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份。
3.召开鉴定会或以通讯方式将文件送交到鉴定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将鉴定结果送(邮寄)交总课题组。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共同鉴定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签署意见后再上报。
第二十条 结题验收
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总课题组对鉴定结果予以确认,并发放《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第二十一条 评奖
总课题组将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其中将评出一批优秀成果加以表彰,获奖者将得到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各市教育局关工委、各市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家长学校。
二.要求
(一)重视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
(二)积极组织本校老师开展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家庭教育的研究工作。
(三)课题研究期间,有专人负责学校与课题组的配合及沟通工作。
(四)能认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课题研究,结题前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的形式报课题组。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第一批课题申报期限截至2012年 3 月 31 日,第二批课题申报期限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请接到本通知的各有关单位,填妥申报书盖章后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至课题组秘书处,课题组秘书处在收到报名回执后,与学校负责人联系课题安排。
四、课题组联系方式
秘书处联人:刘秀娥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jzx****@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48号国际名邸B-1801
编号 |
JZXX NO. |
附件3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申 报 表
填 表 说 明
一、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论证要严谨、充分,表达要明白、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书写要用签字笔,要清晰、工整。
二、本表报送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申请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交由市教育局关工委统一组织报总课题组。
四、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总课题组联系,或登录www.chunni.org或****查询。
总课题组组长:鲁忠义
秘书处联系人: 刘秀娥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jzx****@163.com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48号国际名邸B-1801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主题词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之间空一格。
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性任务。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时可另加页。
预期成果系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请选项填写,最多限选2项。
例如:论文集、研究报告
一、基本情况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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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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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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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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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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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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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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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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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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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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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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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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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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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加者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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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的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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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著B、论文C、研究报告D、工具书E、其它 | ||||||||||||||||||
经费来源及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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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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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论证
1、对课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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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课题所达目标和主要内容的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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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课题实施步骤设计和保障条件的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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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期课题中期成果
主 要 阶 段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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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终研究成果
最 终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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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终 成 果 转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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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题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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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题所在市教育局关工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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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课题组评审意见
总课题组评审意见 | |
主 要 意 见 |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组(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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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河北省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选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一)家长学校工作现状研究
(二)关于家长学校有效运作模式研究
(三)学校如何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四)如何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双向协调
(五)如何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教学内容与管理模式研究
(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教材资源建设调查与应用研究
(八)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九)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探索与研究
二、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给出四个大的研究方向。各课题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个人研究兴趣在大的研究方向下自行选定研究课题。
(一)家庭教育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影响
(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健康与安全教育
(三)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
(四)家长学校教学形式及教学内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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