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石家庄市农村县(市)区学校症状监测点信息采集表,放在了网上,有住宿的学校、市幼、第一幼儿园为监测点,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于10月13日放在普教科邮箱。
普教科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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