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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年11月05日 00:00:00 访问量:664

 

                                   

 

                                      通知

 

鹿教通[2009]41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去年,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市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实现了锅炉或电暖气等安全的取暖方式。2009年冬季取暖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取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冬季取暖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因此,各中心、各学校务必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师生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二、储备足够数量的取暖用煤。冬季取暖用煤购置没有到位的要尽快组织采购,1110日前必须储备到位。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暖、缩短取暖时间和降低取暖标准,坚决杜绝为节省取暖费用而降低购置取暖用煤质量,以及认为室外温度高而随意停止供暖或降低取暖要求等现象。

三、认真做好取暖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取暖效果。冬季取暖工作覆盖范围大、周期长,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冬季取暖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于1113日前,完成对锅炉、管道等取暖设施全面的检查、维修和调试,确保15日取暖设备安全运转和正常取暖。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中小学校聘用临时锅炉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学校供暖锅炉不能使用承压锅炉,常压供暖锅炉更不得承压安装、使用。各中心、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取暖安全责任事故。

五、严格实行供暖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未按时正常供暖或发生取暖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所属的中心校长、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鹿泉市教育局

                 00九年十一月五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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