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2010〕65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
实施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教育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实施
方案(试行)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管理·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2009〕107号)和2010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利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实施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我市中小学校园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集中力量,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把我市中小学校园改造成功能分区合理、建筑风格优雅、主色调突出、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特色化校园,实现打造精品校园、百年校园、文化校园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区域内人文地理环境等因素,结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结合国家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改造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建设、农村新民居建设等一系列工程,首先要做好区域内布局调整规划,要充分考虑县域人口分布、变化情况,要与县域新民居建设规划相一致,确定保留的学校数量及规模。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每所中小学校园总体规划、校园环境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确保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全面展开的同时,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可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优先顺序。优先解决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改造工程等项目学校的校园环境建设。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和学校校园总体规划进行中小学校园的环境改造,在确保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前提下,改造一所、验收一所、达标一所。
4.履行程序、规范运行。实施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工程审计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对全市布局调整保留的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民办学校)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改造,提升学校的校园文化品位,突出建筑文化特色(风格优雅,主色调突出),完善绿化美化配置,形成精品化、特色化的校园环境。
主要任务:从2010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改造。市直学校、市内区、正定县、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平山县和井陉县按3年规划实施(2010—2012年),2010年完成总工作量的20%,2011年、2012年每年完成总工作量的40%;其它县(市)、矿区按5年规划实施(2010—2014年),2010年完成总工作量的10%,2011—2012年每年各完成总工作量的25%,2013—2014年每年各完成总工作量的20%(总工作量为需改造学校数)。
三、“工程”实施的主要环节
(一)尽快完成学校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实施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主要依据校园总体规划和环境建设规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在
(二)科学编制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实施规划
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实施的各项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辖区内每所学校《校园环境改造工程2010—2012年三年规划》或《校园环境改造工程2010—2014年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中要明确完成校园建筑风格、主色调、校园绿化、美化、硬化、校园文化建设达到相关标准的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资金筹措计划和具体措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
(三)建立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网络管理系统
市教育局将在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上设置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板块,建立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和论证工作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每所学校的校园规划做成电子版演示文稿报市教育局备案;按规划完成改造任务的学校,要由所在区教育局及时整理汇总,将学校校园环境的实际效果图(A3彩图)附文字简介和校门、围墙(栏)、道路、绿化、主要建筑物的正面侧面实拍照片的电子版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实施全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是市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开展“管理·质量”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切实重视起来,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开展的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韩保来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马力、赵立芬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其他副局长为成员的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由发展规划处、基教处等相关同志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和任务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确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组织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应在
五、建立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审核备案制度
学校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据规划进行建设,各学校校园总体规划一经审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要经市教育局审批。自
六、工程资金的筹措管理
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应在充分利用中央、省安排的各类项目资金(单体建筑)的基础上,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筹措解决。市级财政可根据各县(市)、区的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市教育局将与市财政局就该项工程资金问题积极协商,并根据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奖评办法,根据各县市区工程实施情况以奖代补。校园环境改造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纳入专项资金管理。
七、制定考核办法,强化督导检查
为使全市中小学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收到良好实效,市教育局将制定《管理·质量年校园环境评估标准》和评估验收办法,从今年开始,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指标。届时,市教育局督导室、普教处、发展规划处等相关处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这项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年终将通过查看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的各县(市)、区改造完成的学校资料,对各县(市)、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未按规划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县(市)、区,不能参加评先。
八、其它
联系部门: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 邢家珊 白玢
联 系 电话: 86036654 86033480
附件:石家庄市校园环境改造工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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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石家庄市校园环境改造工程任务表(2010——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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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布局调整 保留学校(所) |
规划改造 学校(所)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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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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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市直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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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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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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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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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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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市内区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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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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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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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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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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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山区县(不含在全省经济排名前30位的县)及在全省经济排名后50位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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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5% |
25% |
20% |
20% |
按五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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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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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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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山区县(不含在全省经济排名前30位的县)及在全省经济排名后50位的县为赞皇县、元氏县、灵寿县、行唐县、矿区、深泽县、高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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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校园△ 改造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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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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