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开学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现就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本辖区、本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和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把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整改。学校没有能力整改的重大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二、做好开学第一周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第一周集中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犯罪、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踩踏、防侵犯等法制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出入登记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引发事故。要加强校园监控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迅速、及时、科学处置学校突发事件。要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同时要教育广大在校学生自觉抵制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主动交出所私藏的管制刀具。
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初要对学生上下学所乘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数、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详细掌握;教育学生禁止乘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学生乘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协调交警部门做好重点时段对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
五、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和安全目标承诺书
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和安全目标承诺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在此期间,各教育中心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各学校落实情况和逐级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及承诺书、学生乘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样本于
鹿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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