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关于举办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直属幼儿园: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引导和推动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健康科学发展,根据上级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区)及直属幼儿园在本辖区内幼教系统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调动广大幼教工作者设计、制作玩教具和运用玩教具开展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动员广大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
二、每个乡(镇、区)和直属幼儿园最多交1—2件,
三、参评时间:2014年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82189029
装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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