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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系统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07月13日 00:00:00 访问量:898

 

 

 

 

 

 

鹿教字[2009]69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鹿泉市教育系统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鹿泉市教育系统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鹿泉市教育系统

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按照《鹿泉市2009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行风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方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的方针,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法执政、规范管理,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在市、乡两级党委领导下进行,教育局行风办负责日常工作,由直属各单位和乡(镇、区)教育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渗透到各项工作、各个岗位中。教育局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区)教育中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组织评议直属单位的行风状况,各乡(镇、区)教育中心负责组织评议下属中小学校行风状况。

参加市评议办直评的窗口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由市评议办和教育局行风办双重指导,以市评议办为主。

没有参加市评议办直评的直属各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由教育局行风办指导。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行风评议工作由各乡(镇、区)评议办和教育局行风办双重指导。

(凡参加市评议办直评的窗口单位在报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一份交市民主评议办公室,一份交教育局行风办)

三、参评范围

教育局和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均作为全市教育系统评议对象。

(一)教育局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市直单位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类考评。

(二)招生办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热点窗口单位类考评。

(三)市第一、二、三中学,职教中心,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的学校类单评单列考评。其他市直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教育局行风办负责。各乡镇初中学校和中心小学为参加教育局行风评议的学校。

(四)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李会辰、计财科科长张修天、成职教科科长王晓勇参加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的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测评(单评单列考评)。其他科室的科长、主任均为参加局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评议。

四、评议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实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培养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作风,积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将工作重点放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民主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效能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

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作风明显改进。把“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定的“八项制度”的落实、“八项活动”的开展、“十个一”工程的实施和“七个方面的问题”解决情况作为着力点。

(二)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完善机构运行规则,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坚决纠正不讲效率,标准低下等突出问题,优化政务环境和教育发展环境,建立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以过硬作风带出良好的教育行风和校风,用高效的工作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行政权力削减下放力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纠正和解决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治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五)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工作,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主评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自我运行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

(六)考评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纪律、群众观念、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和工作能力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五、活动方式

市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参评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认真组织参评系统开展阳光服务、热线电话、公开承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践诺公示等活动;积极组织评议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听证质询等活动;组织参评系统与人民群众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互动评议活动。组织协调好民主评议中层干部、窗口单位和民主评议学校等专项、专题评议活动,并将这些活动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落实,评议结果纳入对应系统的总评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方法

民主评议工作自20093月至20103月为一年度。各单位的民主评议活动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融合,适当结合工作考核的方法。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评议主要通过述职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日常工作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步骤为:

()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7月份具体安排部署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下发《鹿泉市教育系统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2009年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要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政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办公室联络人名单和联络方式于731前报教育局行风办。

()公开承诺。

7月份,各乡镇教育中心、各学校和机关有关科室要向社会做出行风建设承诺。承诺内容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以“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为主要方面。

()认真做好“阳光投诉”工作。

继续搞好“阳光投诉”,为群众了解政策依据、考试信息以及进行投诉举报提供方便。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加大对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做好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追踪反馈工作。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反映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动态、做法和经验的信息,全年不少于12篇。

()参评单位自查自纠。

7月至10月,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情况进行整改。

()工作抽查考评。

9月份,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开展的“肃风正位”活动,教育局行风办将组织对各单位就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工作进展及投诉举报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一次工作抽查,以检验和促进行风建设成效。

()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到岗位、学校进行暗访的方式,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进行台帐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年度考评。

12月份,市评议办要对参加评议的单位进行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根据上级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排名。对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年终评议。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要切实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一项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00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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