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举行鹿泉市中小学生长跑比赛的
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推进广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的广泛开展,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于
鹿泉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二月
附:长跑赛规程
鹿泉市中小学生长跑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二、竞赛分组:
1、小学组:
2、初中组:
3、高中组:
三、参加办法:
1、参赛者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报名时带体检证明,查禁有心脏病和长跑不宜症)
2、参加人数:
(1)高中组、初中组以校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2)小学以乡(镇)区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3)、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分组比赛。
2、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
3、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不计团体名次。
4、决定名次与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按个人名次所得分之和计算,总分相同时,个人名次佳者为先。
(2)个人名次:每组前15名计分。第一名16分;第二名14分。依次类推,第15名1分。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男女合分。高中录取前三名,初中组录取前六名,小学组录取前六名。
2、个人录取前10名。
3、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领队、教练给予奖励。
六、其它:
1、交通、食宿自理。
2、特邀裁判员:
3、未尽事宜,领队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