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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家访月”活动的通知

2009年04月01日 00:00:00 访问量:870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家访月”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教育局决定今年4月份为小学教师家访月”。
    一、活动目的
    教师走进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是学校和家庭双向沟通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重要体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方面的作用。因此,切实开展好“小学教师家访月”活动,发扬广大教师深入学生生活、学生家庭开展教育活动的优良传统,有利于规范学校与学生家庭的联系行为,完善学校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促进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相互沟通,争取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理解和支持,最终构建起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学生教育体系。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4月1日——4月10日)
    ⑴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乡镇教育中心和各小学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小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将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分组、分片,采取包班、包人的办法,安排教师到学生家走访。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家访的重要意义,把家访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抓实、抓好。家访要逐渐制度化、经常化,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家访进行量化考核。
    ⑵开展培训。针对目前青年教师多,缺乏家访经验的现状,要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家访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家访内容家访方法以及应该达到的效果等。各乡镇教育中心可先培训骨干,各小学要对家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2、家访阶段(4月11日——4月30日)
    ⑴家访对象。每名教师应选取5名以上学生家庭进行走访。被家访的学生要有代表性,并有一定覆盖面。重点是学有潜力的学生、特长(优)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学困学生和有辍学倾向的学生。
    ⑵家访内容。教师要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并针对学生的思想问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教师在家访中要积极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⑶撰写家访日记。教师要做好家访记录,撰写家访日记,并做好访后分析。对家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地加以梳理,并在日常工作中逐步解决。鼓励教师根据家访情况对教育工作提出有见地的建议。
    ⑷考核。学校要把教师家访情况作为考核教师师德情况的重要内容。要将教师家访日记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评选先进、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表彰
    家访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教育中心各小学要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发现和树立家访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教育局将在认真检查基础上,对家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选取优秀家访日记编辑成册。 

2009年3月31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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