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关于举办中小学优秀自制玩教具
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中小学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引导和推动中小学自制教具活动健康科学发展,根据上级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区)教育中心及直属学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调动广大幼教工作者设计、制作教具和运用教具开展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
二、每个乡(镇、区)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经过层层选拔,推荐1件自制教具参加我市评选。
三、参评者需填写自制教具申请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各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务于5月6日以前把自制教具申请表交到教育局装备管理科。
五、参评时间:2014年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82189029
附一:自制教具申请表
装备管理科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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