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国五好小公民“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在中小学生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按照教关委函【201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11年9月——2012年7月
二、活动内容
1、读书活动
读书是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阅读《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本,做好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体会。
2、竞赛活动
为引导青少年深入阅读,各学校要在读书活动的基础上举办竞赛活动,包括征文比赛、演讲比赛。
⑴征文。题材不限,紧扣主题,观点正确;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叙事典型,形象生动;要求原创,切忌假大空。字数分别为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于
⑵演讲。主题鲜明,脉络清晰,事例生动,语言流畅,服装、体态自然大方,普通话标准,富有感染力。
三、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再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通过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观法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要发动学生阅读《文明美德伴我成长》系列读本。
2、开展《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书征文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 “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主题深入开展活动。
四、联系方式
活动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关工委。
联系人:姜鸿儒
联系电话:82011422
附: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
附件一:
教关委函[2011]11号
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在中小学生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
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是教育系统关工委向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少年成长的品牌活动,由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办,课堂内外杂志社承办。希望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和学校充分认识主题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把该活动作为发挥关工委作用的重要抓手,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三贴近”的原则精心组织、细致安排,通过这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附件: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
附件二:
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
读书活动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通过“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开展,让中小学生了解中华文明的发展进程,掌握基本的个人礼仪和社会交往礼仪,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做优雅大方、豁达乐观、明礼诚信的合格公民,使中小学生成为传承文明、复兴中华的实践者。
一、活动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承办单位:课堂内外杂志社
二、活动内容
(一)读书活动
读书是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阅读《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本,做好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体会。
(二)竞赛活动
为引导青少年深入阅读,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和学校要在读书活动基础上举办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征文评比、演讲比赛。
1、参赛对象
中小学生。按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专、中师、技校、职高)分别进行比赛。
2、竞赛内容
(1)征文。题材不限,紧扣主题,观点正确;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叙事典型;形象生动;要求原创,切忌假大空。字数分别为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
(2)演讲。主题鲜明,脉络清晰,事例生动,语言流畅,服装、体态自然大方,普通话标准,富有感染力。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实践活动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活动步骤
1、第一阶段(2011年8月-2012年5月):宣传发动、读书实践、征文演讲竞赛。各地及时转发活动文件。在表彰总结上届活动的基础上宣传发动本次活动。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阅读《文明美德伴我成长》知识读本,参与实践。按活动组别,根据学生参与实践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写作征文,评选优秀征文,开展演讲比赛,进行表彰。各地将参与全国评选的名单(附征文和演讲光盘)报活动组委办公室。
2、第二阶段(2012年6月):全国征文评比。全国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级报送的参与全国评选的材料进行统一评选,决定表彰名单及各省参加全国演讲总决赛的学生。
3、第三阶段(2012年7月):全国表彰大会、演讲总决赛、夏令营。7月中下旬举行演讲总决赛、表彰大会和夏令营活动。
四、活动措施
各地、各学校关工委要结合本地区和学校实际,把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主管领导要适时对主题教育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考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主题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要将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组织青少年读好主题教育读本;要以广播、墙报、黑板报和手抄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与党团、班队、社团活动结合,采取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通过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引导青少年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认识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已;要注意把读书、实践、写作、演讲紧密结合起来,使教育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发挥良好的教育作用,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五、参加方法
1、课堂内外官方网站(****)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将公布活动方案,课堂内外杂志社将出版内容丰富多彩的《文明美德伴我成长》知识读本(随书附活动方案及报名表)。
2、各地教育关工委、指导教师和参赛青少年,可通过登录课堂内外官方网站主题教育活动专栏了解活动进展。
3、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定期编辑简报,交流活动情况。
4、《课堂内外》杂志将报道活动有关情况。
六、奖励办法
1、征文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高中)二个级别组别进行评选。特等奖为参加人数的两万分之一,一等奖为参加人数的万分之十五,二等奖为参加人数的万分之二十,三等奖为参加人数的万分之三十,优秀奖为参加人数的万分之三十五。各地按以上比例选拔获奖学生,并将获奖名单报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等奖获得者,将应邀参加全国演讲总决赛、表彰大会和夏令营。
2、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先进集体奖。对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先进个人奖。获先进集体奖的代表及先进个人,将应邀参加表彰大会及夏令营活动。
3、对支持开展活动并取得明显进步的人员,授予“‘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4、街道、社区组织本辖区中小学生参加活动,以参加人数多、活动开展好的,授予“‘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5、对参加人数多、活动组织好的学校,授予“‘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称号。
6、所有获奖学生及辅导老师均发给获奖证书。
7、获奖名单和优秀征文将在课堂内外官方网站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公布。
七、联系方式
教育部关工委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活动承办单位课堂内外杂志社。具体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三号B栋7楼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658985、63659835、63658921
63659750、63658975、63659812
联系人:邹 珏、张天荣、罗文全、冯图南
陈志芸、尹 强、王志刚、彭 霞
传真:(023)6365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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