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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举办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9年08月28日 00:00:00 访问量:5740

鹿教字[2009]74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举办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实验初级中学、育才小学:

为更好地总结、推广中小学素质综合评价改革方面的经验,以学生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综合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要求

论文选题要围绕中小学素质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内容要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和本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立足总结交流学生评价改革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鼓励创新。重点研究、分析在评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评价载体的利用、评价方式方法的改进、评价工作与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以及评价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参评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

    三、报送要求

1、参评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

2、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有关学校要认真填写《报送论文目录》,论文顺序与目录序号一致,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3、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四、评选及表彰

1、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有关学校要对参评论文进行筛选,确保论文质量。

2、教育局督导室将对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有关学校报送的论文进行初评,并负责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报送至石市参评。对在此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颁发组织奖。

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得石家庄市级一、二等奖的优秀论文推荐到省参评。

    五、注意事项

1、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有关学校要精心组织,鼓励广大干部、教师紧密结合本职工作,自己动手写出真实、有价值的论文,严禁杜绝网上下载、抄袭等不良现象。

2、论文字数一般不得低于1500字。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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