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 | ||||
| 特急 |
| 石宣明电〔20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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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节俭节约典型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委宣传部:
为落实好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我市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深入开展,有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领全社会树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风气,按照省委宣传部要求,继续参加“河北节约之星”发布厅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7月份到年底,按照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家庭的顺序,每月推荐、发布一批。
二、推荐内容
紧密结合《实施方案》中曝光泔水缸行动、绿色照明行动、资源循环利用行动、人人节水行动、节约一粒粮行动、一张纸献爱心行动、闲置物品共享行动、节能利民行动、试点示范问效行动等专项行动,以节水、节电、节粮、节能、促进绿色可持续性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着重反映生产领域节俭节约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做法,反映生活领域的节约术、节约理念,以及弘扬美德、反对浪费的感人事迹。
三、推荐要求
1.以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委宣传部为单位进行推荐。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荐出事迹真实、影响较大、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认真填写《“河北节约之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
2.《推荐表》要加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要层次分明、语言精练,突出主要事迹、做法、成效等内容,字数2000字以内。
3.典型入选后,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图片资料、制作宣传短片。已经发布过的典型,原则上不再入选。
联系电话:86686439
电子邮箱:nx86686****@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