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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节俭节约典型的通知》的通知

2016年07月06日 10:10:45 访问量:3908
各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节俭节约典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特点,从节约型学校、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家庭中任选一类,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名,推荐材料和推荐表盖单位公章于7月10日前报宣传部党教科(区委407),电子版发邮箱xcb82181191,联系电话,宣传部党教科齐志霞,电话82181191。
鹿泉区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特急

 

石宣明电〔2016〕  

 

 

关于推荐节俭节约典型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委宣传部:

为落实好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我市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深入开展,有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领全社会树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风气,按照省委宣传部要求,继续参加“河北节约之星”发布厅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7月份到年底,按照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家庭的顺序,每月推荐、发布一批。

二、推荐内容

紧密结合《实施方案》中曝光泔水缸行动、绿色照明行动、资源循环利用行动、人人节水行动、节约一粒粮行动、一张纸献爱心行动、闲置物品共享行动、节能利民行动、试点示范问效行动等专项行动,以节水、节电、节粮、节能、促进绿色可持续性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着重反映生产领域节俭节约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做法,反映生活领域的节约术、节约理念,以及弘扬美德、反对浪费的感人事迹。

三、推荐要求

1.以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委宣传部为单位进行推荐。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荐出事迹真实、影响较大、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认真填写《“河北节约之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

2.《推荐表》要加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要层次分明、语言精练,突出主要事迹、做法、成效等内容,字数2000字以内。

3.典型入选后,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图片资料、制作宣传短片。已经发布过的典型,原则上不再入选。

联系电话:86686439  

电子邮箱:nx86686****@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9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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