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16〕107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6月22日18:30分,藁城区第七中学因大风刮倒学校围墙造成四名初三学生三死一伤的意外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对此,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瑞彬、省政府副省长许宁、市政府市长邢国辉、副市长孟祥红等领导都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平安,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6〕12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16〕6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汛期学校安
全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16〕100号)。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对资金投入较大、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专题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二、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针对夏季交通、火灾、溺水、自然灾害等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防溺水、交通、火灾、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遇到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时,要远离广告牌、电线杆、墙体、树木等危险物体,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审批,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审批,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确需组织到校外活动的,必须书面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交管部门,在完善各种应急预案、严格审查车辆和驾驶员资质的前提下,经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当地的教育资源优势,参加活动人员较多的要分批组织,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于7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sjyj****@163.com)。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