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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安排

2012年05月02日 17:59:18 访问量:9068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2012年上半年只认定师范类毕业生,我市对申请认定初中以下教师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于2012511日上午800到鹿泉市二院体检。去时空腹。带上身份证、体检费、体检表(11日前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贴一张与申请表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填上前四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于514-5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填报申请材料,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3、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64带申请材料到鹿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鹿泉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A4大小、用黑或蓝黑钢笔填写)

1) 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六项不作要求)

7) 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8) 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

9) 认定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时,如有必要,认定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10)、另交照片一张(与申请表上相同:正面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无白边与申请表照片、网上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后写上名字、单位、申请资格种类。)

 

4615鹿泉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鹿泉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2427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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