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2012年上半年只认定师范类毕业生,我市对申请认定初中以下教师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8:00到鹿泉市二院体检。去时空腹。带上身份证、体检费、体检表(11日前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贴一张与申请表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填上前四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于5月14日-5月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填报申请材料,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3、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A4大小、用黑或蓝黑钢笔填写)
1) 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六项不作要求)
7) 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8) 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
9) 认定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时,如有必要,认定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10)、另交照片一张(与申请表上相同:正面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无白边与申请表照片、网上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后写上名字、单位、申请资格种类。)
4、
鹿泉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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