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
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河北省厅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增设朗诵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高度重视,积极参与,5月30日之前将艺术表演节目光盘、艺术作品及报送表报普教科。
普教科
2012.4.12
石教函〔2012〕28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艺术素质和修养,培养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安排,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你们。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规划展演活动的内容、时间、形式,落实经费保障,搞好活动的内部宣传和媒体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文件通知、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展演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工作总结。宣传发动、活动开展、文字材料报送、节目和作品报送、经费保障等情况将作为确定推荐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附件:1.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各类节目报送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育人为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组织机构
石家庄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长:韩保来
副组长:赵立芬
办公室主任:陈娟
办公室副主任:王巍 吴航宇
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主管艺术教育工作的局长、校长、专干。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也要成立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全市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师资,调动学生的活动积极性,采用灵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和活动时间,寻求社会各界艺术专家的支持,逐级、全面开展艺术活动,努力做到吸引每个学生参与到艺术活动之中。在弘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创作和开展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四、参加对象
本届展演艺术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五、项目分类
本届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通知另发)。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艺品。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不设个人项目。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本届舞蹈比赛期间将举办创编舞蹈比赛。鼓励编创新作品。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不超过4幅,并标明顺序),尺寸均为
4.手工艺品
剪纸、刺绣、陶艺、泥塑、苇编、废旧物品小制作等艺术作品。在基层活动中,应重点加强学生手工艺品的展示活动。手工艺品不参加省、市级评比,不用报送。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报送数量和比例。
各县(市)、区报送市级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6个(原则上声乐、器乐、舞蹈节目各2个,也可微调)、艺术作品26幅(原则上绘画作品10幅、书法篆刻作品8幅、摄影作品8幅,也可微调);市直属学校报送市级比赛的艺术表演节目2个、绘画作品3幅、书法(篆刻)作品3幅、摄影作品3幅。
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所报节目和作品不得突破规定数量。 其中小学组和中学组各占50%。小学、中学各组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
3.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分为4个光盘制作(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将不予接收),每个节目分段刻录。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和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容中除了节目名称,不能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等字幕。
4.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县(区、市)、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创作时间等。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报送作品的标签将另文通知。)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需退还的作品,请在各市报送表中予以标注,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六、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2年3月初至2012年5月底),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2.第二阶段(2012年6月初至7月初)为市级展演评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2012年6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将本地展演活动节目光盘、艺术作品及报送表、活动总结、活动简报等材料报至石家庄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为了便于汇总,上报报表统一为Excel格式。
(2)2012年6月至7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节目录像、艺术作品进行评选,并择优向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委员会推荐。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表演作品展演和艺术作品展览活动。
七、奖项设立
1.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表彰在组织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优秀组织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学校单位。
(3)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各县(市)、区及学校优秀组织工作者。
(4)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评选)。
(5)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评选)。
(6)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7)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2.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校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学校优秀组织奖:成立工作班子,制订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参与面广,不弄虚作假,体现活动的宗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2)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成立的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八、经费
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级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附件2
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各类节目报送表
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单位(盖章):
类别 |
组别 |
节目 名称 |
学校 |
指导教师(限二人) |
演出 人数 |
是否 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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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报送表
单位(盖章):
类别 |
组别 |
作品 名称 |
学校 |
学生 姓名 |
指导教师 (限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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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冀教政体[2011]98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在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活动中增设朗诵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充分展示中小学生的艺术特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艺术表演类活动中增设朗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在艺术表演类活动中增设朗诵项目。调整后的艺术表演类活动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朗诵五项。对象与分组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2011〕98号)执行。 二、奖项设置 艺术表演奖增设朗诵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得朗诵一、二、三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获指导教师奖;并设优秀创作奖。 三、节目要求 朗诵节目的内容应符合本届展演活动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朗诵节目形式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节目报送 1.朗诵节目与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一并报送。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朗诵节目。 各市报送的学生朗诵作品按照现有在校中小学生人数,分别为: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沧州市、邢台市、邯郸市报送6个,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廊坊市、衡水市报送4个。 2.朗诵节目除报送节目光盘(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外,还需提交朗诵稿电子版(具体报送事宜另文通知)。光盘内容和朗诵稿中均只能出现题目,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的名称及指导教师、朗诵者的姓名。 五、其他 按照冀教政体〔2011〕98号文件规定,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和手工艺品。其中,手工艺品报送数量为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沧州市、邢台市、邯郸市报送10件,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廊坊市、衡水市报送8件。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冀教政体[2012]23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 教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促进我省中小学艺术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推动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期间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现将《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将此项工作纳入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中小学校长、艺术教师、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积极参与,推出一批能够充分展示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 各市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总结教学经验,发现教师典型,丰富课外活动,完善行政管理,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跨上新的台阶。 附件: 1.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申报指南 2.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申报书 3.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代码说明 4.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报送表 二○ 主题词:中小学 艺术论文 评选 通知 抄报:教育部体卫艺司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附件1 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论文申报指南 一、宗旨 艺术教育科研是教育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推动力,是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广大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对于繁荣中小学艺术教育、促进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研究在理论创新,实践指导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论文评选是广大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和其他艺术教育工作者展示艺术教育教学成果的平台,是探讨艺术教育理论创新的园地,是交流学校艺术教育实践经验的渠道,也是培养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的有效手段。 二、指导思想 论文评选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群体性研究,重视基础性研究,加强应用性研究;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学术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充分发挥研究成果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三、参加对象 论文评选的参加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长、管理干部、艺术教师、各级教研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四、本届论文评选的重点 本届论文评选以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和推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注重对中小学艺术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倡导为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 本届论文评选重点关注以下研究:艺术教育功能价值的研究;推进艺术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实践与研究;艺术课程设置的研究;艺术课程开课率及教学质量现状的调查研究;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质量的调查研究;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和加强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开发艺术教育资源的实践与研究;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等。 五、研究原则和方法 在理论研究领域,以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史料研究为基础,重视现实环境中的因果关联,在参与实践、反思现实的过程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形成具有本土特点的理论创新研究成果。 在实践研究领域运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注重总结本人、本校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经验。从实际出发,着重学校艺术教育的教学改革、科学管理和艺术教师专业发展的实效,倡导研究者从实践的视角,把教学、管理和科研融为一体,创造性地解决艺术教育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工作成效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经验。 在政策研究领域,注重现场调查和比较研究,围绕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加强现状研究和前瞻性研究,关注由政策引发的相关效应,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和科学依据。 六、论文申报要求 1.本届论文评选的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乙类为2009年12月以后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不包括网络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已经获得过第一、二、三届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 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篇甲类论文。 2.报选论文应围绕本届论文评选的重点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在学术观点上有新意,在实践中有一定成效,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报送的论文应论题清晰、立论集中、材料翔实、论证充分、表述清晰,可提供有关图表、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调研报告的著名作者不超过5名; 4.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注意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以及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原始数据应保留备查),保证研究成果真实、可信。各市教育局应坚决防止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文章进入评选,如报送教育厅参评的论文中,被发现从互联网上抄袭的论文数量超过总数量30%的单位,将取消获得优秀组织奖资格。 七、论文的报送 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送论文。 1.各市教育局应按照要求开展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没有报送论文的单位,将不能参加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 2.各市需在本市论文评选之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论文。各市教育局统一填写《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报送表》(附件4),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 每篇论文的申报书要加盖报送市教育局公章。 3.各市报送的论文数量不超过40篇。其中,甲类论文不少于70%;县城及以下学校的中小学教师论文不少于40%。 4.各市教育局只需报送《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报送表》(附件4)和《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申报书》(附件2)的纸质材料; 5.论文正文(甲、乙类)和乙类论文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的扫描件,必须以电子压缩文件形式(word)报送,同时报送《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报送表》(附件4)和《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申报书》(附件2)的电子文档。 电子压缩文件的具体形式为:(1)大文件夹:包括附件4和中文件夹;(2)中文件夹:包括每篇论文的小文件夹;(3)小文件夹:包括①甲类和乙类论文正文的word文档;②论文申报书;③乙类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的扫描件。 6.论文格式要求(适用于甲、乙类论文) (1)标题,用小2号黑体;(2)摘要,不超过500字,用4号楷体;(3)关键词,3-5个,用4号楷体,用分号隔开;(4)正文,不得超过5000字,用小3号仿宋体;(5)参考文献,必须如实、准确,以尾注形式附在论文最后,用5号宋体。 为便于评选,论文的标题和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等。请在论文申报书(附件2)上填写作者的姓名、单位、论文题目、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篇论文只报送1份申请书; 7.各市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2年8月31日。 电子邮件请发至:sizhengtiwei****@163.com;纸质报送表和申报书请寄至: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050051;联系人:崔玉伟,电话:****。 八、论文的评选 省级论文评选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论文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设置;根据具体情况,我厅将组织获得一等奖、二等奖论文的部分第一作者举办论文报告会。 附件2 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论文申报书 论文代码(8位) 论文题目 论文类别 □甲类 □乙类 发表于何种报刊(期数、日期) 论文内容 □音乐 □美术 □舞蹈 □戏剧 □管理 □其他 作者姓名(不超过3名) 第一作者 有关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单 位 职称 职务 地 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座机和手机) 作者声明 本论文系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并且没有参加过全国第一、二、三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评选;本论文资料和数据真实确凿,不涉及泄密问题;本论文除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含其他任何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论文可由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复制保存、汇编成集。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含合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报送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含合作者); 2.“论文类别”和“论文内容”栏在所属项目前的方框内画“√”; 附件3 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论文代码说明 省代码(第1、2位) 河北省 13 论文类别代码(第3位) 甲类(未公开发表的) A 乙类(已公开发表的) B 作者类别代码(第4、5位) 小学教师及管理人员 01 初中教师及管理人员 02 高中教师及管理人员 03 中专教师及管理人员 04 教科研单位研究人员 05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06 其他 07 各市分类代码(第6位) 石家庄市 A 保定市 F 承德市 H 沧州市 J 张家口市 G 衡水市 T 秦皇岛市 C 邢台市 E 唐山市 B 邯郸市 D 廊坊市 R 说明:论文代码由以上6位数字和字母以及各市论文编号等8位共同构成。例如:石家庄市报送表中的第二篇论文是某小学教师的甲类论文,代码为 附件4 河北省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报送表 市教育局(盖章) 报送代码 (8位) 论文题目 论文类别 论文 内容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限3人) 作者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 乙 注:“报送代码(8位)”由各市教育局填写,根据本校报送论文的数量,在作者论文申报书提供的6位代码后从“01”开始顺序加上两位数代码; 论文内容为: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管理、其他6项;作者单位、职称、联系电话、邮箱均为第一作者;作者姓名为全部作者姓名。 各市教育局联系人: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