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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2012年11月08日 00:00:00 访问量:920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今年119日是全国第22届“119”消防日,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各类火灾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安排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广大中小学生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从小培养防患未然、生命至上的消防安全意识,从容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内容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让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切实受到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获得提升。主题活动内容如下: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开展一次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活动。通过采取讲座、知识竞赛、消防文艺节目、征文与漫画比赛、消防演练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防火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全国消防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全市所有学校要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逃生演练方案。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分析研究,定期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精心组织。各中小学作为应急疏散演练的具体实施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组织疏散演习活动时,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保持秩序,按照预案的要求,根据楼层监护教师的指示,有序通过教学楼的楼梯到达室外,杜绝踩踏事故。

各学校要把消防主题教育活动的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建立档案备查。同时,根据疏散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改进应急疏散演练预案,不断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鹿泉市教育局

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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