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请于11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将各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分类汇总后上报法制安全科电子邮箱(lq****@126.com)。如没有隐患就以“零”报告形式上报邮箱。
要求所报情况属实。
20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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