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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三届教师风采(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2年04月26日 00:00:00 访问量:3725

校)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三届教师风采(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报名并按照要求于525日前报教育局普教科。

 

 

                                                                           鹿泉市教育局

                                                                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石教〔201263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三届教师风采

(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活动的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石家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推进《教师健康促进工程》,充分展示当代教师“健康、时尚、智慧、爱”的时代精神风貌,彰显各学校的办学理念及校园文化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石家庄市第三届教师风采(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活动。希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附件:石家庄市第三届教师风采(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活动方案

 

                              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石家庄市第三届教师风采(风采学校)

电视展示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通过活动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和绚丽多彩的校园生活,彰显新时代教师“健康、时尚、智慧、爱”的职业风采,树立“厚德、启智、博爱、至善”的校园新风尚。使全社会真正关注、关心学校教育,关爱师生生命成长,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现代一流,人民满意的省会教育。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准备(20124月—5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按方案内容进行准备,并开辟网络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二)比赛展示(20126月—8月)

1.海选阶段(6月中旬)

1)现场展示

以“魅力学校8分钟”为展示主题,各参赛学校自行设计、精彩创意,在8分钟时间内用说、唱、写、演、舞、绘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参赛校的学校特色和亮点,呈现校园文化、学校历史、办学理念、师生风采等综合元素。

①必备项目:

“校长出镜”——校级领导阐述办学理念。

“教师风采”——以教师为主体的集体艺术展示,如合唱、集体舞、健美操等多种形式。

②加分项目:

结合河北地域文化、区域文化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表演;正职校长直接参与现场展示。

③参考项目:

“菁菁校园”——展示同时播放校园风景短片或课件,通过声光影的画面展示最美的校园风景,人文、物态均可。

“杏坛奇葩”——参赛校优秀教师、金牌班主任展示。

“第二课堂”——精彩的课间、课外活动、艺术课等。

“教学天地”——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展示。

2)宣传片展示

参赛校自行制作8分钟宣传片(数据格式),用于参赛期间在电视荧屏播出,以扩大参赛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请各参赛校精心策划本校宣传片,高水平、全方位展示学校特色。

3)学校荣誉审核

参赛校撰写自建校以来的荣誉总结文字稿一份,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逐级进行审核盖章。

4)展示场地

展示现场提供电子投影设施、音响等,课件、光盘、道具自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报送名额

本次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海选活动分中学、小学两大类别;其中每类各分甲乙两组。

①小学组:

A.甲组:市内五区(各推选3所学校)和报名参赛的市直属学校组成。

B.乙组:由县(市)、区(各推选1所学校)和矿区、开发区(各推选2所学校)组成。

②中学组:

A.甲组:由市内五区(各推选1所学校)和报名参赛的市直属学校(注:分校不单独参与)组成。

B.乙组:由县(市)和矿区、开发区各推选一所学校组成。

6)评选方式

海选阶段由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邀请专家分中学、小学两组进行综合评议(其中现场展示环节占60%、宣传片占20%、荣誉审核部分占20%)选出中学组“十佳风采学校”和小学组“十佳风采学校”参加电视展示。

专家评审团将不定期实地考察参赛学校,现场打分评比并提出改进意见。

2.电视展示阶段(20127月—8月)

必备环节有“名人推介”—由参赛校的优秀在校生或杰出毕业生、知名家长朋友对学校进行现场推介。请各参赛学校早作准备,充分发掘本校名人资源,为学校形象寻找代言人。

其他具体展示内容按市教育局、市电视台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结表彰(20129月)

对本次电视展示活动产生的两组“十佳风采学校”和优秀组织团体进行表彰。

三、活动要求

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增加参与度,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领会活动精神,在本辖区内组织所属学校进行风采学校展示活动,推选出优秀学校参加本次风采学校电视展示活动。

(二)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要把此次活动作为丰富校园文化、提高教师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提高本次活动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三)采取正职校长负责制,校级领导参与展示活动。全市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宣传,并在本校校园网开辟专栏报道本次活动的概况、进程。每个参赛校通过网络实名制留言、书面寄语等形式,收集来自本校教职员工、家长、学生、校友对本校的参赛祝福语,为学校加油。即“万条寄语化祝福,助力母校展风采”。

四、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按方案内容积极准备,在2012531日之前完成选送和报名工作。

(二)参加海选学校需上交宣传片光盘一式2张(数据格式)及光盘文字打印稿15份、“魅力学校8分钟”设计概要打印稿15份、加盖有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公章的荣誉总结打印稿1份、参赛祝福语打印稿1份。

(注:其中光盘文字稿、设计概要、荣誉总结、参赛祝福语需要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ilove****@126.com

(三)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86983508

              刘老师  电话:86036675

 

 

一二年四月五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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