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我市各中小学实际情况,为督促各学校把现有仪器及器材充分利用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教育局决定2009年试行的中小学实验教学网络化管理在2011年度继续执行。望各教育中心督促其学校按教学进度规范做实验,并及时按规定上传相应的照片,不上传照片的视为没有做实验,届时在教育信息网上全市通报。
在实验教学实行网络化管理的同时,各学校还要做好实验文字记录档案资料的保存和整理归档工作。
此工作定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装备管理科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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