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单位印章及标识标牌更换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各学校、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适应鹿泉市区划调整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印章制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鹿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鹿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印章及标识标牌更换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各单位要抓紧做好公章及标识标牌更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规范单位名称。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由“鹿泉市…”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如,原“鹿泉市实验初级中学”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实验初级中学”,原“鹿泉市获鹿中心校”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中心校”,原“鹿泉市获鹿镇高庄小学”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高庄小学”。经济开发区各学校名称以及印章标牌不变。
二、要做好印章制作。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印章制作、管理等文件要求,使用正规名称,规范制作规格、样式。各中心校及所辖学校新印章(行章、财务章)制作,一律由教育局统一出具刻章信函(信函样式见附件5,自行打印填写并到教育局盖章,中心校所辖的每个需刻新印章的学校都需填写该表)后,按照印章更换的相关要求,由本中心校负责更换,更换时须凭信函及相关证件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刻制印章(到公安部门办理新印章制作需带的手续材料详见附件1)。各乡镇中心校及所辖学校的业务章等由中心校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制作。各直属学校、机关各相关科室的新印章制作由教育局统一负责制作,但须提供到公安部门办理新印章制作需带的手续材料。
三、要做好印章收缴。各乡镇中心校及所辖学校、直属各学校、机关各相关科室的旧公章(行章、财务章、业务章)于
四、要抓紧制作单位标牌。直属各学校的标识标牌由教育局统一制作,各乡镇中心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学校更换名称后的标识标牌的统一制作,且一律使用规范式样和正规名称,突出严肃美观。要抓紧制作,并及时悬挂。
五、严肃纪律。各单位、各学校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搞挂牌仪式。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印章更换期间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单位和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鹿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