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 “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五一”将至,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决不能掉以轻心。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开展防溺水、交通、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回家、外出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在家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外出活动要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另外,要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力量,以防地质灾害、消防、校车、用电、卫生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三、加强“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有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教育局将这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