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10〕141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
课程改革检查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中学:
为迎接省教育厅即将组织的地市联查,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0]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2010年11月底前:学校自查及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检查。
(二)2010年12月份:市教育局组织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做到逐校检查,并督促所属高中学校按照通知要求,逐校建立检查档案。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由基础教育科牵头,师教、教研、装备、电教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整个检查工作务求实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冀教基〔2010〕4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实施课程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机构、专任教师培训、整体课程设置、各类课程课时安排、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及学校课程开设、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中,对通用技术课程开设情况、音乐、美术课程开设情况、研究性学习实施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生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深入到每一所学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设备、课堂听课和开会座谈等方式,了解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方案情况。
三、检查时间
四、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活动以设区市检查为主,普通高中学校数量较多的设区市可采取县域之间联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学校数量较少的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检查。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各设区市之间进行联查。
2.各设区市要对每一所被检学校单独建立检查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检查组形成的检查报告、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情况简表(附后)、学校课改汇报专题材料、学校课程改革系统文件资料。其中,检查报告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课程改革各项准备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分工、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教师培训、课程实施、评价管理等基本情况评价,在检查报告还要明确指出主要成绩、典型做法、突出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五、检查结果
省教育厅将汇总各设区市检查和全省联查情况,形成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阶段性情况报告,通报全省。
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基础教育处(科)牵头,师教、教研、装备、电教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整个检查工作务求实效,实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使我省普通高中改革课程改革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情况简表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情况简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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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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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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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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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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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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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学科分布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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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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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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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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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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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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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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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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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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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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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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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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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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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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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周课时数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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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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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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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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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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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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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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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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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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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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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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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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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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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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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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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Ⅰ模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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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Ⅱ模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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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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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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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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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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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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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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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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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长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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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素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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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信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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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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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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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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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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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改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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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用于简要评价高中课改情况之用,由检查人据实判定填写。其中,研究性学习以后的项目根据学校情况分A、B、C三档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