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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4年03月25日 00:00:00 访问量:3656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

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校、直属学校、幼儿园:

    手足口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小学和幼儿园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场所。随着气温回升,手足口病即将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乡(镇、区)教育中心校、直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履行职责,强化信息沟通,联合召开会议对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对学校和幼儿园主管领导和保健教师进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手足口病的重视程度和识别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区)教育中心校、直属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晨检、因病缺勤追踪调查与登记制度,切实通过“学生症状监测系统”对监测结果进行网络日报告;发现发热、皮疹等症状的患者时,要立即就诊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做好对内外环境和玩具、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日常清洁和消毒,保持教室和寝室等活动场所通风,提倡用流动水洗手,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应按照原卫生部《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要求,立即向鹿泉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报告,协助做好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消毒和采样工作。同时,根据疾控机构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做好学生或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各乡(镇、区)教育中心校、直属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联合督导,加大各项卫生防病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落实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消毒、健康教育停班、停课等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教育局将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鹿泉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5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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