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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DV作品暨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3年07月01日 00:00:00 访问量:1001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举行“我的中国梦寻找身边的美丽”石家庄市中小学DV作品暨摄影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我的中国梦寻找身边的美丽”

二、参赛对象及形式

1.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所有教师和学生

2.参赛形式:以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参加。

三、评选项目

DV作品、摄影作品两类

(一)DV作品

包括校园新闻类、校园专题类、校园文艺类、电视教材类,微电影等5类。

(二)摄影作品

包括新闻摄影、生活摄影、艺术摄影、风光摄影等4类。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立足学校生活,放眼美丽中国。提倡在生活中寻找素材,记录和发掘身边的美丽瞬间、感动你我的人物事例,用镜头传递正能量,反映祖国的发展变化。

()DV作品类

1.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青春的气息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

2.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

3.时长:消息330秒以内;新闻专题5-10分钟;校园文艺、电视教材45分钟以内;微电影5-10分钟。

4.参评DV作品统一使用(MPGWMV)格式。凡技术质

量不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每一张光盘记录一个参赛作品,请按照分类建立一级文件夹,光盘盒上请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参评类别、时间长度等信息。

5.作者:请注明主创人员,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

6.拍摄、制作设备无特殊要求,标清、高清均可。

()摄影类

1.大赛将摄影作品设为新闻摄影、生活摄影、艺术摄影、风光摄影等四种题材。

2.摄影作品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像素不限,但须保

证图片清晰。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10)均可。

3.参加比赛的摄影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请按照分类建立一级文件夹,光盘盒上请注明参评单位等信息。

五、评选办法和作品展示

1.组委会将邀请电视制作专业人士和相关摄影专家担

任大赛评委,最终获奖作品在石家庄教育城域网刊发。

2.团体组织奖由组委会结合组织参赛情况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DV和摄影两类,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组委会还将根据各单位组织的参赛作品数量和成绩设立

优秀组织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活动要求

1.作者须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刻录在参赛光盘中,纸质报名表学校盖章后随光盘一起报送。报名表见附件。

2.每个参赛单位上报一个作品,分类任选。

3.截止日期2013915之前。

4.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5.作品报送:鹿泉市教育局装备管理科

联系人:周龙      电话:82189029  

 

附件:点击在新窗口中打开图片[“我的中国梦 寻找身边的美丽”大奖赛申报表]下载该文件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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