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关于2011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为确保各学校广大师生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春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务必加强对春节放假工作的组织领导,校长(园长)挂帅,做好本学期的 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学校寒假期间要对校舍及其他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以保证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名以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在职在岗,履职尽责,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处置。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和虚报。
(三)确保安全。各各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要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办公场所安全工作,放假期间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闭电灯、电脑、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电源,自觉做到“人走灯灭”、“人离电关”。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抽屉、文件柜、档案柜,文件、档案资料、贵重物品入柜入箱,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确保本学校安全稳定。
鹿泉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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