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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2011年12月06日 00:00:00 访问量:938

鹿普〔20117

 

 

鹿泉市教育局

鹿泉市司法局

共青团鹿泉市委员会

鹿泉市普法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直属学校,各学校:

   按照鹿泉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青少年是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使青少年养成学法守法用法习惯,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1111月至20122月,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以征文比赛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制报告会、观看法制节目电视片、法制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法制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学校法制教育热潮,同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按照要求做好我市征文选送,我市将对征文活动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各学校选送3——5件作品A4纸打印一式两份(详细要求见省活动文件要求),加盖本校公章,于2012125前统一报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科,审查后寄送至省“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5008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我身边的法律故事(组别)”征文。同时将文档电子版发至征文专用信箱:falvgu****@163.com

附: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鹿泉市教育局          鹿泉市司法局

 

 

共青团鹿泉市委员会    鹿泉市普法办公室

 

 

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开展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教育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实施河北省“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不断提高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1111月至20122月,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学法用法、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征文范围

    全省各小学、中学、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三、奖项设置

    征文分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大学生组,各组分别组织评选,分别设一等奖50名、二等奖80名、三等奖150名,另设优秀组织奖50个,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四、征文主题和内容

    征文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将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成作品。作品体裁不限,要密切联系实际,突出法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举例恰当,言简意赅。征文字数8002000字。作品要紧密结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突出宣传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111120日。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要通过转发通知等形式,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中小学校,动员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在动员过程中,各市司法局要联合教育部门针对辖区学校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法制报告会、座谈会、法制文艺演出、观看法制节目电视片、法制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第二阶段(组织撰写):20111120201213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创作、遴选和报送,各学校明确辅导教师,指导帮助学生进行征文选题、起草、修改,并认真组织遴选。每所中小学推荐1-3篇作品,每所高校推荐1-5篇作品。各学校应严肃对待征文活动,慎重遴选稿件,防止抄袭,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抄袭的,取消其参评资格;被评为奖项的作品取消其所获奖项。所有推荐作品要求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主标题为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学校、系别、专业、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名称、系别、专业、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投寄方法:作品成文后,加盖本校(院)公章,于2012131前报送或寄送至“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5008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我身边的法律故事(组别)”征文。同时将文档电子版发至征文专用信箱:falvgu****@163.com。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阶段(专家评比):20122月。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文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由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领导、中小学校教师、大中专院校讲师教授等组成。从主题立意、材料选择、篇章结构、段落安排、语言表达等几个方面,按照初评、复评、定评等程序,对全部作品进行评选。

   第四阶段(颁奖公布):20123月。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通过河北法治网、河北省教育厅网站、河北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公布,并适时组织颁奖活动。

    六、组织领导

    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征文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文活动的组织协调、征文收集、征文评选、证书奖牌制作发放等项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以征文为契机,集中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征文活动,并在征文活动中做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

    联系人:安宏基  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8607576  133****3001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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