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开展“西柏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和石家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西柏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和石家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校要结合“红色经典浸润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活动,各教育中心和直属学校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传送至luquanpujia****@163.com。
石教〔2012〕54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西柏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和石家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西柏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做出更大贡献。根据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西柏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石宣字〔2012〕7号)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关于组织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弘扬西柏坡精神——石家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活动的通知》(石宣字〔2012〕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西柏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西柏坡精神”主题实践活动
(一)内容安排
1.开展“做西柏坡精神传人”实践活动。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广泛开展“做西柏坡精神传人”实践活动,把“西柏坡精神”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学校,以“我做西柏坡精神传人”为主题,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讲故事、演讲、歌咏比赛、知识竞赛、书画比赛等活动,让广大青少年接受西柏坡精神熏陶。
2.组织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3月30日-4月4日,组织学校到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二)评比授牌
在活动中命名“西柏坡精神传人”五个“一百”,即一百个示范窗口、一百个优秀班组、一百个先进学校、一百个服务车队、一百个基层党组织,并予以授牌。
(三)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院校、直属学校,按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开展情况推选4所优秀学校(附带各校活动总结材料),各直属院校上交本校活动情况总结一份,于2012年11月1日前,传送至电子邮箱:ilove****@126.com 联系电话:86036675
二、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弘扬西柏坡精神——石家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活动
(一)内容安排
从2012年3月至9月,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结合重大节庆日和党、团、队日,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学活动,使全市广大青少年普遍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1.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就近原则,组织青少年至少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向革命先烈敬献一次鲜花。按照庄严、朴素的原则,组织青少年向革命先烈敬献一次鲜花,充分表达对先烈的敬仰和追忆。
3.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种一棵树。结合本地实际,组织青少年为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种一棵纪念树。
4.阅读一本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组织青少年阅读一本爱国主义内容的图书,通过举办读书夏令营、读书会、演讲比赛等形式,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5.撰写一篇体会文章。结合参观、读书等巡学活动内容,组织青少年撰写一篇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体会文章。
(二)组织实施
1.全面开展(3月中旬—8月下旬)
各单位结合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校)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上报总结(2012年9月5日前)
各县(市)区、直属院校、直属学校总结本地开展巡学活动的特色、亮点和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电子邮箱:ilove****@126.com 联系电话:86036675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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