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区)中心校、直属学校: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信息畅达、有效沟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重要信息上报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快速反应,加强突发事件重要信息上报工作
1、明确报告责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局直属学校紧急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按要求及时报区教育局,各中心校紧急重大事件要在报当地镇党委、镇政府的同时,一并报区教育局。
2、严格报告时限。各中心校、区属学校,遇有较大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报告;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发生后,要在事发后4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突发事件信息掌握不全、来不及形成文字报告的,可以先电话报告,并在20分钟内补报书面信息。
3、规范报告内容。各类突发事件报告要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性质、造成的后果、基本过程、事件发生趋势、影响范围、处置情况和相关建议等。
二、强化责任,严格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中心校、区属学校主要领导有事确需要到外地的,必须向区教育局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职在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准确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各教育中心、各学校一把手对突发事件重要信息上报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负总责,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全天候信息和联系渠道的畅通(教育局值班电话:82012281)。
三、加强检查,确保高质量做好工作
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应急值守和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不准确或迟报、瞒报,造成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值班时不到岗、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也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鹿泉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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