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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0年01月22日 00:00:00 访问量:842

鹿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育中心、直属各学校:

寒假将至,为了使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快乐的假期,提高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特点,组织学生进行专题安全知识教育,要在“致家长通知书”中强调有关注意事项,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为此,共青团中央权益部、中央综治办督导室、公安部宣传局日前也联合发布了“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现将有关内容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宣传橱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校园网、明白纸、给学生印发安全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

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

★学习预防家庭火灾的常识,掌握电线电器起火、油锅起火、液化气起火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家里发生火灾时,如果有浓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出门,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开门时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睡觉前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炭火是否熄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独自在家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防止盗贼潜入。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打报警电话。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立即就医(就医时应戴口罩),并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部门说明。

★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结伴而行,并告诉父母目的地、回家时间和出行同伴。

★在成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按说明燃放,注意自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

 ★冬季滑雪、滑冰时,应选择有专人维护的正规场地,不要滑野冰。

不要在滑雪、滑冰时追逐打闹,身上不要带钥匙、小刀、手机等硬器,以免摔倒硌伤自己。

★不赌博,不吸食毒品,不看不健康的出版物;未成年人不吸烟,不饮酒。

★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录像厅和网吧。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与网友讨论不健康的话题,慎重会见网友。

★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防止出现踩踏事故。

★未成年人遇到抢劫等侵害时,要依靠智慧,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

★外出旅游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保留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旅游时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放置饭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出入饭店房间随手关门,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自助旅游要结伴而行,按不同气候、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证件和通讯工具,尽量不在野外过夜。

★购物和娱乐消费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勤工俭学时,通过合法中介机构或者学校组织联系,应签订劳务合同,增强防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困境,可以通过诉说、交流等方式来疏缓生活中的不适感。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团中央权益部 中央综治办督导室 公安部宣传局

 

祝全市师生健康、平安、快乐!

                              鹿泉市教育局

                         年一月二十二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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