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全科组办发〔2010〕10号
关于开展优秀“科学素质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引导、鼓励和扶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建立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全面展现我市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的亮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科学素质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6年以来发表的以下五类作品:
1、图书类作品:公开出版的科普图书、期刊、挂图等作品。
2、论文类作品:科普教案、课件、论文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科普文章等作品。
3、影像类作品:在电视台播放的科普专题节目等作品,自制的科普宣传光盘、文艺作品以及图片集等作品。
4、网络类作品:在网站、移动通讯等现代传媒中开展科普专题、专栏、专版和专门频道等作品。
5、展教类作品:自制实验仪器、科普教具、科普模型及展教品等作品。
二、评选标准
1、所有参评的作品必须是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是正面宣传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优秀作品,是有助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需要的优秀作品。
2、在四类重点人群中产生一定影响,引起广泛关注,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3、真实准确,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形式新颖;注重时效性,创新意识强。
三、奖项设置
获奖作品设图书、论文、影像、网络、展教5个类别,设立“优秀科学素质作品奖” 每个类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一科学素质作品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评奖。
四、评奖程序
1、初评: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评作品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筛选、初评,确定入选作品。
2、评定: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领导和专家对初选出来的作品进行评定,确定获奖作品。
五、奖励办法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评选结果,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报送参评作品时间及要求
1、作品报送时间。作品推荐、报送工作至
2、报送要求:图书类、论文类作品报原件1-2本(册);影视类作品须送节目录音带或VCD/ DVD光盘,附作品简要内容;网络类作品须报网络稿件制成VCD/ DVD光盘,附作品简要介绍;展教类作品报照片,附作品简要介绍。
3、填写《石家庄市优秀科学素质作品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附参评作品前一并上报。
附件1:石家庄市优秀科学素质作品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
石家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石家庄市优秀科学素质作品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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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作品简介和社会效果填不下可另附纸,同时将参评作品推荐表附在作品前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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